(十一)加强农牧业经济信息网工作。农牧业经济信息网是政府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网站。采取政府主办、气象部门承办、相关部门协办的方式运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农牧业经济信息网能够长期稳定运行的资金。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农牧业经济信息网的建设、推广和运行、维护工作,努力把农牧业经济信息网建设成为界面友好、实用性强、信息丰富、覆盖面广、深受农牧民群众欢迎的优秀网站。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为"三农"服务的农牧业政策法规、农牧新闻、农牧科技、市场行情、特色产业、招商引资、精品展示、气象服务等相关信息,丰富网站的内容。
三、建立和完善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做好气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气象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遥感应用研究中心、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农牧业经济信息网等地方气象事业机构是自治区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建的,对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应帮助解决。
(十三)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要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力支持气象科技创新基地、气象重点实验室和野外气象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的资金投入力度。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科研合作机制,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遥感技术应用、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和生态环境变化评估以及防御对策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要健全气象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完善气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抓紧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要将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支持气象行政许可项目进入当地政府的行政审批大厅,帮助气象主管机构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保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活动,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加大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当地普法计划,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