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市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的规范性文件。
23.市工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等。
24.中国电信常德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德分公司和中国联通常德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对各类融资和虚假贷款的手机短信息进行清理提供相关支持。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
1.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3.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4.种养殖业、山林开发等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
5.各类融资类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6日-10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领导小组成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10月15日-11月25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认真总结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本着“地方政府负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辖区内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行业和本地区实际,制订本行业、本地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抓落实。要着眼于社会公众和基层,以扎实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排查和查处的覆盖面,增强排查和查处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