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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关于新农村建设。
  农牧民安居工程。(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扶贫办、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畜饮水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牧区电源和电网建设、光明工程,推广使用微型小水电和太阳能、风能、沼气、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改革委、电力工业局、水利厅、农牧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乡公路和乡村道路建设。(交通厅牵头)
  农牧区传统燃料替代工程、农田草场基本建设、退牧还草(林)工程、提高粮食单产行动计划、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扶持乡镇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厅牵头)
  农牧区电话覆盖工程。(通信管理局牵头)
  农牧区邮政网络。(邮政局负责)
  农牧区综合信息网络。(气象局牵头)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务厅牵头)
  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农牧厅、劳动保障厅、扶贫办负责)
  兽防基础设施和兽防队伍建设。(农牧厅牵头)
  2.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以公路建设为重点,统筹发展铁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改革委牵头)
  整治改建青藏、川藏、中尼、新藏、滇藏等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沥青路面。建设若干经济环线。建设通县油路、口岸公路和边防公路,接通省道断头路。完善交通运输枢纽,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交通厅牵头)
  建设拉萨-贡嘎机场一级公路。墨脱公路前期工作。乡镇客运站台建设。(交通厅负责)
  青藏铁路建设配套工程。建设林芝-拉萨-日喀则铁路。滇藏铁路前期工作。(发展改革委牵头)
  建设阿里机场,改扩建昌都邦达、日喀则和平机场;拉萨贡嘎机场第三期改扩建前期工作。增辟国内外航线,发展区内支线航空运输。(民航西藏区局牵头)
  3.关于能源建设。
  建设巴河雪卡、巴河老虎嘴、拉萨河扎雪、昌都扎曲果多等水电站。在青藏铁路沿线选点,论证建设火力调峰电站。藏中电网建设。建设雅江藏木水电站。(电力工业局牵头)
  论证建设"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发展改革委牵头)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电力工业局、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格尔木--拉萨输气管道和拉萨一日喀则、拉萨一山南一林芝输油管道工程前期工作。(发展改革委、中石油西藏分公司负责)
  4.关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建设旁多、拉洛和江北等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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