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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藏政发〔2002〕13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区农村公路发展的步伐,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区农村公路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含通行政村的公路),是我区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牧区的重要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我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一直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严重制约着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先天不足,通达深度低,抗灾能力弱,行车条件差,养护跟不上的问题十分突出。现有的5500公里县道、乡道亟待整治改造。另外,还有123个乡(镇)和2250个行政村不通公路。
  (二)当前,制约我区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金、人才和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体制不顺、养护主体不明确、管理不善;另外,由于资金来源及渠道不同,缺乏科学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的选择上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特别是勘察设计、工程监管、交(竣)工验收等环节问题较多,造成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事关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建设和实现“一加强、两促进”主要任务大局,对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农牧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推进小城镇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牢牢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农村公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建设重点
  (四)我区农村公路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一加强、两促进”主要任务,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宗旨,坚持统筹规划,建养并重,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因地制宜,加快建设。
  (五)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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