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区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三)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要在确保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逐年递增的同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单位充分运用市场运作方式,多方筹措发展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产业,鼓励支持组建各种类型的文化发展基金、文化投资公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文化股份公司,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对传统文化产品生产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十五”期间要完成自治区展览中心和县级新华书店、影剧院改造工程,为部分文化单位增添MIDI制作、字画装裱、工艺美术品加工、文化旅游车辆等设施设备,加大我区文化产品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文化产品尽快产业化。
  (五)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吸引区内外文化名人和文化经营等优秀人才来我区发展文化产业。着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队伍,有计划地重点加强文艺创作、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经纪人队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艺术创作和生产的人员要予以奖励。允许和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化人才,以其特长和管理才能以及所拥有的文化品牌创作、科研成果作为无形资产,按一定比例持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参与分配。对于优秀和有特长的外地文化产业人才,在户口、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等方面享受自治区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以事业留人,以政策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人才保障。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在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文化事业发展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完善我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造或创办文化企业。对其在实行企业化管理、创办文化企业之初的一定时期,继续按国家与自治区关于文化事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原财政拨款标准3年不减,三年之后,开始逐年减少财政补贴,过渡到自收自支的管理制度。为了推进文化行业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对文化部门新办自治区优先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同级财政应在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七)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的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规划、完善政策、明确目标、提出措施,狠抓落实。各级文化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具体负责抓好落实。为了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自治区组成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办事机构设在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各地市也要参照自治区的办法,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认真组织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