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菜蓝子工作的通知
(藏政发〔2002〕5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确保“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 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菜篮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菜篮子”工作发展现状
“菜篮子”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社会稳定和农牧民增收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改革开放特别是“九五”计划执行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市场导向的原则。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蔬菜、奶类、肉食等基地建设。积极扶持种植、养殖场和专业户,大力推广科学技术,促进了农牧业结力调整,增加了农牧民收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2001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47万亩。其中保护地面积达1.4万亩,总产量达17.85万吨,比“八五末增加144%;肉、奶产量分别达到15万吨、19.21万吨,分别比“八五末”增长33%、9%;水产品产量达到2000吨;城镇居民人均日占有蔬菜达0.3公斤;人均年占有肉60公斤,奶100公斤。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菜篮子”工作总体发展水平落后,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菜篮子”基础设施条件差,生产经营粗放,菜篮子产业化和集约化程度低,科技水平低;二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保鲜加工滞后,增值效益低;三是“菜篮子”生产布局不平衡,尤其是农区与牧区之间“菜篮子”产品的互补功能不完善,制约了“菜篮子”整体效益的提高;四是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致使一些“菜篮子”产品的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亟待提高等等。
二、我区新阶段“菜篮子”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
目前,我区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已全面步入产业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加强“菜篮子”工作,对我区实施农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认真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