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增加公务员法律培训经费的投入,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物质保障。公务员学法的有关制度应在2001年前建立、完善,并由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实施。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行政的先导性工作,也是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反复进行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鉴于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生效日期都是10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行决定:每年的10月份为全区“依法行政宣传月”,以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各级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工作制度,2001年前全面实施。
五、搞好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去年,自治区人大就我区的地方性立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确定了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立法工作的基本思路。政府立法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从我区实际出发,把立法决策与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需要用法规、规章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政立法的重点,并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政府立法工作要全面体现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原则,促进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及时废止或者修订滞后、失效、不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完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起草制定的程序。建立立法项目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制度,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走群众路线。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健全立法听证制度、立法咨询制度、立法反馈制度等。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范围和程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应当向全区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根据政府立法工作需要,加强立法投入,设立立法专项经费,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