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区18家内外贸企业破产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01年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九)企业破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方面,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企业破产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局势的稳定,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企业破产预案》基本内容
2.破产企业造成债权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的,需提供以下核销证明材料
附件1:
《企业破产预案》基本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二)资产情况、负债情况(包括银行负债);
(三)企业经营状况和亏损情况说明(包括2000年亏损情况和累计亏损情况);
(四)人员情况(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五)企业的土地资源情况;
(六)近三年对企业的审计情况。
二、申请破产的理由和依据
三、企业破产工作机构及破产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一)工作机构的构成单位及人员;
(二)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四、企业破产工作主要内容
(一)职工安置方案。
1.破产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方式及数量;
2.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安置的方式及数量;
3.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所需资金的数额及来源方式。
(二)破产企业资产的清理工作安排。
(三)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方案。
1.企业土地资源的变现方式;
2.企业其它资产的变现方式。
(四)破产企业债务的处理。
1.债务清偿的顺序;
2.债务清偿的范围;
3.预计清偿债务的数量:
4.拟核销呆、坏帐准备金数额。
(五)破产工作的时间安排。
五、需要自治区解决的相关问题
六、企业近三年的会计报表
附件2:
破产企业造成债权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的,需提供以下核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