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二十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经济跨越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我区教育成败的关键。要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办好拉萨师范学校和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提高培养层次,加快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教师和本科层次的初中教师的步伐。依托内地高校,采取定向招生、委托代培、引进等多种形式,加紧培养我区紧缺学科和高学历教师。改革师范院校课程结构,充实教学内容,以适应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加强在职教师培训,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到2005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教师培训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脱产与不脱产、区内与区外相结合,加大信息技术、英语师资的培训力度。农牧区中小学教师要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
(二十五)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十百千”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十五”期间,全区培养1 0名校长、100名教师、1000名骨干教师。要加强对名师培养工程的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培养质量,实行动态竞争,优胜劣汰。
(二十六)推行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行以聘任制为基础的教师任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校内结构工资制。
(二十七)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各地都要建立地、县、乡、村学校间的教师交流制度。地市应组织地市直属学校教师到县乡开展定期支教活动。实行严格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编制核定教育经费。
贯彻“三个离不开”和“五湖四海”方针,派遣一定比例的汉族教师到乡镇任教,并使之制度化、长期化。
(二十八)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推行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经自治区评估确认的自治区重点高级中学,按县级建制列入当地的机构序列。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管理、培养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九)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十五”期间,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安居计划”,实现乡村小学教师“一师一室”居住目标,并解决大部分乡(镇)中心小学教师的看电视问题。
七、加强领导,保障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