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确定整治的重点。当前要紧紧抓住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一)以粮油、食品、药品、农资、电动工具和低压电器、建筑材料及建筑装饰材料等为重点,进一步打击销售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药品监督、烟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集市贸易市场各类计量器具和搀杂使假、短斤少两现象的检查和查处力度,规范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对已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专项打假活动,要采取措施严防售假制假死灰复燃和出现反弹。要进一步加大宣专力度,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屡教不改的售假制假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经济上重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查处建筑工程中的违规认定资质、逃避法定审查、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违规转包、分包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步伐,增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查处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和无证、越级承包的行为;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深入调查工程质量事故,深挖案源,对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以查处偷税、漏税、假帐、“两本帐”和非法减免税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和财经纪律。税务、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全国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大税务稽查执法力度,集中打击偷税、漏税、擅自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狠狠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进行涉税犯罪的活动;对越权减免税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基础管理扎实、征查管相分离、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为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提供制度保证。严厉打击制作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等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认真清理“三乱”和私设“小金库”,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四)以查处部门、行业垄断、人为抬高门槛和地区封锁为重点,打击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各级政府及经贸、工商行政等部门要结合治乱减负、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彻底清理并废除不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对外开放、不利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带有部门和行业垄断以及地区封锁的相关法规文件;严厉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企业单位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区市场、人为抬高门槛的行为;对存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吃拿卡要问题的执法部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政纪处分,调离执法执纪岗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步伐,还权于市场和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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