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建立健全防治规划部门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规划部门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规划部门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处室(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规划设计有形市场方案评审、日照间距分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规划部门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个人,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规划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时,注重完善对规范规划审批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规划审批、执法等监管制度,遏制违法审批行为;修订完善规划审批、执法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加强对规划审批、执法等人员的约束。
  七、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局党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把学习教育和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规划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陶瑞平同志任组长,高青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刘敏、王亚军、范伟、马晋彪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全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设立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主任由高青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规划部门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