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规字〔2006〕3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院、勘测院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于4月31日前将治理方案报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二ΟΟ六年四月三日

  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设部及省厅的要求,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治理规划部门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月6日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城市规划领域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局各部门(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