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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2008年2月-4月。

  (三)工程监理招投标阶段:2008年2月-5月。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

  (四)工程施工阶段:2008年3月-11月。2008年9月完成总进度任务的40%;10月完成总进度任务的80%;11月底完成总进度任务。

  (五)工程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各成员单位要尽量简化手续,建立各项报建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工程报建费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报建收费的暂行规定》的第六条第四款第一项执行。

  2.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相应项目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3.各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对工程所需资金作出计划和安排,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4.各区人民政府及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协调好各相关管线单位,协调好沿线各单位、部门、社区及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全力支持工程的实施工作。

  5.各区项目管理机构应委派专业人员及时完善项目的各项报建手续,加强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确保文明施工。

  (二)招投标工作

  1.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分布较为分散,市招标局在招投标监管时应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一切从实际出发,招标手续一律从简。本次工程统一纳入招标范围,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尽量不分散招标,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2.工程招标时,应对该工程项目投标队伍的从业资质、业绩及信誉严格审查并把关。

  (三)交通组织工作

  交警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交通分流工作,确保车辆通行。

  (四)新闻报道工作

  各新闻媒体应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舆论环境,开辟专栏定期报道。

  (五)管线迁移及预设工作

  在小街小巷改造过程中,如有相关管线需入地或改迁、增加以及管线标高调整等事宜,各管线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及时做出安排,并予以支持。

  (六)前期及质量监督工作

  1.本次提升改造项目由市建设局牵头,统一组织方案的审定工作;统一委托设计;统一核定设计变更;各区项目由市建设局统一配备监理人员;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及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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