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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8〕5号)


城市四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2008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七日

  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对全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进行提质改造的要求,促进提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以及“环境建设年”的要求,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城市化,把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一)年内全面完成小街小巷道路改造,达到“路面要平、排水要畅、路灯要亮、树木要保、设施要有、环境要好”的要求。

  (二)确保如质如期完成砼道路改沥青路面、城区范围内破损严重的人行道板改造、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物的“穿衣戴帽”工程。

  三、资金筹措

  小街小巷的改造采取“区投区建市补企筹社助”的模式,市财政负担前期费用和工程实际结算投资额的50%。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区道路和建筑物提质改造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王群

  副组长:刘力量刘铁强尹群辉杨克敏

  成员:市政府办、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招标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投公司、市交警支队、市规划设计院以及城市四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沈平

  办公室副主任:陈世湘刘骏清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月-2月。进行项目调查摸底,成立工作机构,进行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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