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建发[2008]217号)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指示精神,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为确保建设行业扩大内需工作迅速见效,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坚定推进扩大内需工作的信心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向实体经济蔓延,这种影响在我市建设行业特别是房地产业、建筑业等相关领域已经明显显现。从目前情况看,这次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三个特点。扩大内需、保持城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的重大经济和政治任务。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正视危机,积极应对。在看到金融危机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国际国内的有利因素,近年来我市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奥帆赛显著提升,“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搭建起承接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良好平台。国家已将投资重点放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金融机构也把保障性住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信贷重点领域。市政府已确定“超前安排城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迅速形成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势拉动。利用三年时间,集中财力、多方融资,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既有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工程”等重点工作。这些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必将产生显著成效。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凝聚建设行业的智慧和力量,拼搏进取、共克时艰。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扩大内需工作重点内容
按照“资金拉动、项目带动、企业互动、政策推动、服务行动”的总体思路,争取国家补贴资金、市财力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困难,通过资金拉动,实现扩大内需;按照“先急后缓、民生优先”的原则,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建筑节能“四大工程”,通过项目带动,实现扩大内需;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开发、施工、材料供应企业之间的互相协作,通过企业互动,实现扩大内需;在出台房产新政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制定活跃房地产一、二级市场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推动,实现扩大内需;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服务行动,实现扩大内需。
三、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扩大内需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