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制定城市建设节能减排目标体系和未来五年实施意见
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理念,严格控制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在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在公共建筑中实施节能50%设计标准。尽快完成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立法工作,依法促进全市建筑节能水平。研究确定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未来五年建筑用能规划。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工程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和农村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降低建筑物运行能耗。
通过合理用能评估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监督、节能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确保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用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对建设领域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体系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建筑节能整体水平提高。
(十四)根据胶州湾沿岸地质特征和区域自然条件,加大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与产品研究及应用力度
研究制定区域建筑用能规划,充分利用海水、城市污水中的蕴含能量对区域内建筑物实现能源供给;在建筑工程中积极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土壤源热泵技术利用,切实减少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对常规能源的依赖;积极开展太阳能区域供热空调技术研、自然能源综合利用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并网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结合技术研究,海洋能、地热能区域供热、制冷技术研究,建筑生物质能供热、供电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
(十五)加强对建筑材料和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再生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机制
开展固体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再生利用技术研究、新型高性能材料研究和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研究,包括各种工业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性能与应用技术研究、新型智能材料研究及多功能复合材料研究等;在新区建设中启动地下管网、城市绿色照明、中水回用、雨水利用、湿地保护、建筑垃圾与部品的回收利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新型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开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尽快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到环胶州湾区域开发建设中去。
四、以创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立足点”,优化胶州湾海岸线生态环境,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花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