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完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措施,辅导纳税人按期准确申报。做好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2008年1-3月份受理纳税申报期间,各级地税机关、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度有关情况,制定举办培训班、政策解答、座谈会、约谈等具体工作措施,使纳税人准确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内容、地点、时间、程序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事宜,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主动向已掌握的高收入人员或高收入个人较多的重点单位进行重点宣传,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要送表上门、送法上门,并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事项、年所得计算口径及方法、填报纳税申报表方法、自行纳税申报程序以及如何取得收入和纳税凭据等。要指定专人指导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辅导工作,不得推卸责任。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要在显著位置向纳税人明示办理纳税申报的工作流程,并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接受纳税人的邮寄申报及上门申报,答复政策咨询,并开辟有关绿色通道或者其他便民措施,及时回寄纳税申报表、传递有关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快速、优质的纳税服务。各办税服务厅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将纳税宣传资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放置于纳税人方便取用的场所,使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能够便捷的领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纳税人的税务咨询工作,为纳税人排忧解难,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各单位税政部门要综合协调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好贯彻落实,服务纳税人。
五、优化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流程,严肃为纳税人保密纪律。
目前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暂不实行网上纳税申报方式,只实行邮寄申报方式和办税服务厅申报方式。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如不涉及补、退、抵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可选择采用邮寄申报方式和办税服务厅申报方式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相关事项;涉及补、退、抵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相关事项。在2008年3月31日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填写错误等原因确需重新申报的,应按全额重新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办税服务厅核准无误后以其最后一次报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准,之前报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自动作废。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申报。受委托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出示纳税人亲笔签署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但纳税人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并保证申报的真实、准确。
(一)邮寄申报纳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