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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调整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7、罐车检验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项目

汽 车 罐 车

协 作 检 验

1

内外部检验 (元/m3

70

100%

2

耐压试验 (元/m3

35

50%

3

气密性试验(元/m3

50

50%

4

排 残 液 (元/台)

300

5

喷漆 (元/m2

15

10%

6

除锈打磨 (元/m)

15

7

充氮置换 (元/次·m3

30

10%

8

蒸汽吹扫 (元/次·m3

20

9

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附件检验(元/台)

80

50%

备    注

1、铁路罐车检验在以上基础上增加20%,低温罐车在以上基础上增加40%,常压罐车(除喷漆外),按以上收费标准的50%收取;

2、只作外部宏观检验时,按定期检验费的40%计收;

3、零配件收费按原材料购进价另收;

4、协作检验为检验单位与修理单位对罐车协作检验时,收取相应项目费用的比例数。



  8、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1)现场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每台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收;

  (2)一年期定期检验按舱容人数(n),100(9+ n)元/台收取;

  (3)三年期检验,配套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9、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气瓶类别

收费标准

无缝

气瓶

焊接

气瓶

溶解乙

炔气瓶

复合材

料气瓶

低温绝

热气瓶

民用液化

石油气钢瓶

其它特

种气瓶

1

定 期 检 验

(元/只)

50

55

84

55

50

24

50

2

产品制造监督检验(元/只)

按气瓶出厂价格的1%收取

备   注

1、容积>40升时,每增加1升收费增加1%的检验费;

2、气瓶修理所换零件按实际价格收取;

3、盛装有毒、易燃介质的各类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除外)按以上标准的1.3倍收取;

4、报废气瓶按实际检验项目计收。



  10、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规格(mm)

DN≤100

100

DN>300

1

安装监督检验(元/m)

3

4

5

2

定期检验(元/m)

4

5

6

3

在线检验(元/m)

按检验项目,双方协议价收取

4

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元/个)

按产品出厂价的1%收取

备      注

1、DN为管道公称直径;

2、检验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3、定期检验管道高度大于3米小于等于7米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检验高度大于7米,按上述标准加收5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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