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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桑植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桑植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张政函〔2007〕252号)
桑植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桑植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请示》(桑政〔2007〕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桑植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
你县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要求,遵循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多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对外交通的衔接等,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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