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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二)具体任务

  根据我省的“2311”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具体任务:

  1. 20名国家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与输送。每年按财政部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和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库内选拔参与考试,积极输送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国家级会计人才库。

  2. 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培养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为适应我省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和发展对高层次财务会计人才的需要,以此带动全国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着力培养150名左右在大型企业或重要经济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类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并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为适应我省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对高层次会计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带动和引导各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着力培训150名左右在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重要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 1000名在职会计硕士研究生(分为MPAcc会计专业硕士和在职人员功读会计硕士学位两类)。为适应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培养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水平与能力的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着力培养1000名在职会计硕士研究生,促进全省各行各业在职高级会计人才无论在学历上、能力上或管理水平上,都能够发生质的飞跃,充分发挥好这些会计人才在各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作用。计划每年招收100名在职会计研究生,其中企业类50名,行政事业等单位50名。

  4. 1000名高级会计师的选拔。适应逐步改善我省高级会计人才结构的需要,结合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改革步伐,全方位推进我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在原有561名高级会计师的基础上,利用10年时间,使我省的高级会计师总量达1000名,逐步改善会计队伍专业技术资格结构及人才结构,使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高级会计师在企业、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作用。

  三、培养平台

  我省的“2311”高级会计人才培养计划,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划统一实施,各州、市财政局,省直各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方式进行。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为平台,建立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两个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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