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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一)培养目标

  我省培养的高级会计人才,着重从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分批地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和高等院校中培养一批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担负全省会计行业的领头重任,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高级会计人才应当具备恪守诚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形成科学系统、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作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壮大行业的社会贡献;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良好声誉;实现由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这些人才应当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效率、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创新、塑造会计行业品牌、推进会计事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进而形成高端会计人才团队,推动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我省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任务是实施“2311”工程,划分为三个培养层次。

  1. 第一层次人才的培养。利用10年时间,向财政部选拔输送培养20名国家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财会〔2007〕8号),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培养1000名左右会计领军人才的精神。结合我省财会队伍的实际,通过全省财政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和认真组织,用10年的时间在全省选拔输送培养出20名以上全国会计领军(学术)人才,入选全国会计人才库。以增强我省参与全国会计理论研究和制订会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能力,并担负起全省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

  2. 第二层次人才的培养。利用10年时间,培养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300名。为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会计人员参与全省经济建设的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用十年的时间培养300名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高级服务。

  3. 第三层次人才的培养。可分为两个具体项目。一是利用10年时间,培养1000名在职会计硕士研究生(分为MPAcc会计专业硕士和在职人员功读会计硕士学位两类)。以改善会计队伍学历及知识结构为重点,大幅度提高会计管理能力为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级会计人才。二是利用10年时间,使全省高级会计师总量达到1000人。通过认真组织好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完善评定办法,促进全省高级会计师的选拔与聘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级会计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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