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结合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精神及云南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该《规划》适用于云南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也可作为各州、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各主管单位组织和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参考。
附件:《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为实现科技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有计划地培养出我省既有一定数量又有一定质量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中重要基础作用,为建设开放、和谐、富裕的云南做好服务,结合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精神及云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认真贯彻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营造人才选拔培养的良好环境,立足国内、国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国视野和本省全局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全国会计事业发展战略要求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队伍,促进全省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云南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会计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及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