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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陈叔红、李友志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陈叔红、李友志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陈叔红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排刘力伟同志之后);
  李友志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排陈叔红同志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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