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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范小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范小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范小新同志任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第一校(院)长;
胡伏安同志任长沙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袁正象同志的长沙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余定平同志任株洲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雄同志任株洲市委常委;
盛荣华同志任岳阳市委副书记;
王维同志任岳阳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薛桂华同志的岳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魏永景同志任郴州市委委员、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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