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范小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范小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范小新同志任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第一校(院)长;
  胡伏安同志任长沙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袁正象同志的长沙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余定平同志任株洲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雄同志任株洲市委常委;
  盛荣华同志任岳阳市委副书记;
  王维同志任岳阳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薛桂华同志的岳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魏永景同志任郴州市委委员、常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