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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花园城市,绿色南昌”建设为契机,以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镇绿化、河渠滩涂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为载体,以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科技发展为支撑,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我市逐步建成中心城市生态绿化体系建设区、近郊生态经济产业建设区和远郊生态绿色屏障建设区三个层次,内、中、外相结合的城乡一体的生态建设新体系,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55%,2012年达到23%,为实现南昌生态建设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5、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科学制订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全力推动绿化工作。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抓好山区造林绿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城镇所在地,村庄、农田和江河渠道,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县乡村公路等交通沿线,以及工业园区和矿山的造林绿化。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山区绿化要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阔叶树种;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交通干线绿化要着力抓好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其他平原地区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果木林,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明确主体、落实利益。实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落实造林主体,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政府扶持,多方筹资。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实施项目带动,增加公共投入。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建立多元化造林投融资体系。

  --坚持义务植树,专业造林。组织适龄公民认真履行植树义务,提高尽责率。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林场和专业造林公司,提高造林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确保造林成效。

  三、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

  6、目标任务。

  在继续加强山区绿化的基础上,以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镇及工业园区绿化、河渠滩涂绿化、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用3年时间,全市共实施完成100万亩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表),其中2008年度完成40万亩,2009年度完成40万亩,2010年度完成20万亩。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21.55%;全市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国省道干线绿化率达到80%以上,县乡村道绿化率达到80%以上;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村庄实现全面绿化;可绿化河渠滩涂绿化率达到60%以上;已实施土地整理和园田化改造的农田全面完成林网建设,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市区、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5%、35%和15%,绿地率分别达到38%、30%和1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2平方米、10平方米和3平方米;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要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全面实现复绿。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3%左右,城乡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绿化品位和档次显著提升,城乡一体、层次合理、功能完备的生态建设体系逐步完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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