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盐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盐政发[2006]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撤销在市建设局城市拆迁与综合开发处挂牌的“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为相当副处级建制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建设局管理。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的技术性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区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计划、许可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内拆迁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经费供给形式、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审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