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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盐政发[2006]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整合我市旅游资源,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大做强我市旅游产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对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副处级建制,由东台市人民政府管理;管委会领导职数由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管委会具体管辖区域由东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后报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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