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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3分;

  (二)围绕科学发展,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4分;

  (三)注重统筹兼顾,切实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3分。

  第十四条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评满分10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促进农村生产发展3分;

  (二)发展农村公共事业3分;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建设2分;

  (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2分。

  第十五条 整合方案编制考评满分为6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2分;

  (二)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三)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2分;

  (四)方案设计编制(内容规范清晰)1分。

  第十六条 体制机制创新考评满分为8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体制机制创新4分;

  (二)管理制度创新3分;

  (三)沟通协调机制创新1分。

  第十七条 工作保障措施考评满分为5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组织机构1分;

  (二)宣传发动1分;

  (三)议事制度1分;

  (四)运行情况1分;

  (五)信息交流与宣传1分。

  第十八条 县本级整合资金考评满分为16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资金整合渠道4分;

  (二)资金整合规模8分;

  (三)资金到位情况4分。

  第十九条 引导社会投入考评满分为10分。基准分8分(引导金融、信贷、企业等工商资本投入达到县本级整合支农资金总额的200%),每增加50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50个百分点减1分。

  第二十条 资金使用管理考评满分为12分。主要考评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资金投向合理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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