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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鲁粮机字[2008]1号)


各市粮食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5月13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支援灾区抗震救灾,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电视会议,进一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近日,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确保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08〕1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我省粮油供应工作。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确保我省粮油供应和价格稳定,是对灾区最大的支持。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双防”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粮油储备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要在完善省、市两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同时,年底前县级粮食应急预案要全部出台,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储运、加工和供应网络,开展应急企业授牌活动,落实应急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市级政府驻地今年要全部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粮食应急工作水平。各市军供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足备好军供粮源,切实做好救灾部队军供保障工作。

  二、做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当前要把夏粮收购作为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提早做好仓储设施、计量器具和收购资金等相关准备,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创新粮食收购方式,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最大程度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增加我省粮食供应基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灾区企业的购销合作。各级粮食部门要注意加强与灾区粮食部门的联系,本着有什么提供什么,缺什么支援什么的原则,为当地粮油企业提供指导和信息服务,积极支援灾区。要组织引导粮油生产和加工企业加强与灾区企业的购销衔接,积极落实购销合同,帮助灾区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工作。对灾区需要到我省采购和调运粮油的,各级粮食部门和企业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落实粮源,妥善安排运输,确保受灾地区粮油供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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