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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忻政发〔2008〕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地方各级政府、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但是,当前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火灾形势严峻,城市消防规划及市政消防设施建设落实不到位,社会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工作应坚持“六大原则”,构建“一个格局”,实现“一个目标”

  (一)明确工作原则,构建工作格局,推进目标实现。“六大原则”:一是坚持安全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三是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四是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五是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格局”: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个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推进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市、区)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作为市人民政府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的非常设机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各县市相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监督协调机构,机构成员名单报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每半年向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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