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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严格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3)对那些执法违法,严重违纪的执法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并严肃处理。

  2、清理查纠的方法步骤。

  此次清理查纠工作采取自查、互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的方式进行,分为自查自纠、联查互查、重点抽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8月、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份为联查互查和重点抽查阶段,11月份为整改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各市、县(区)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行使职权,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中,要按照“五项清理”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每一个环节,查阅每一个案卷,每一个投诉,每一项收费,每一件举报,核实每一位执法人员,看哪些方面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违背,逐项逐件查清。

  第二阶段联查互查。各市局要组织各县(区)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查互查,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的清理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事件、典型案件进行抽查。省局将组织市与市之间的联查互查,借以推动清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省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小组,对部分市、县(区)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收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对执法人员的举报办理以及执法队伍的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随机进行单项或综合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市县局机关和当事人依法进行改正。抽查结束后,省局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各市、县(区)在自查自纠、联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促进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认真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在自查自纠、重点抽查阶段和在调查回访中清理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做到该回访的回访,该退款的退款,该反馈的反馈,该追究的追究。对自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正当措施依法予以纠正,并将问题及纠正的情况如实上报,不得通过涂改、伪造等非法手段隐瞒和压制。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整改建制(11月1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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