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摸清底数,严厉打击。
各工商所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农资、广告等相关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以及门店、摊点和市场等认真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各地都要掌握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辖区市场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做到底数清,问题明。要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和农资、虚假广告、假冒商标、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惩违法分子。对大案要案,要坚决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绝不能以罚代刑或罚款放行。
(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各地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的同时,还要重视抓源头,抓基础,不断在治本上多下功夫。要按照省局提出的“一体两翼”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快市场监管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步伐。一是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市场监管预警、广告监测、商品质量监测、商品质量信息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积极督促经营者实行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三是继续大力推进12315申诉举报指挥系统和“一会两站”维权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由“以打为主,以突击行动为主”向“以防为主,以日常监管为主”的转变,建立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长效市场监管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各级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重视舆论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集中行动声势,扩大整治效果。要积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互联网站等媒体宣传执法成果,也可以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动宣传人员和宣传车辆,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市场广播,制作宣传标语、板报,组织知识竞赛以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中执法行动的工作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公布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发布市场预警和消费警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集中执法行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营造强大的执法声势和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六)搞好衔接,统筹兼顾。
各级工商局要把这四项集中执法行动和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把集中执法行动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重点整治和全面治理结合起来,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协调良好,衔接有序。一是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圆满完成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处理好集中执法行动和日常监管的关系。各种违法行为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慑于强大声势,可能会暂时收敛,但行动过后,还可能死灰复燃。各级一定要在突击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措施,以不断加强的高压态势和不断健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来震慑和遏制违法行为。三是做好各项集中执法行动之间的衔接。每项行动都要“制定好一个方案”,“开好一次动员会”,“做好一次联查”,“搞好一次总结”;每次动员会既要总结上次行动的成效和不足,又要对下次行动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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