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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四项集中执法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集中执法行动的时间和内容

  (一)开展“查农资、保增收”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

  1、时间安排:2005年3月1日至31日。

  2、行动目标: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坑农害农案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打击重点:(1)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走村串户的非法农资游商,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2)以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产销相对集中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的规范监管,清理整顿农资流通渠道。(3)以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加强商品质量监测,适时公布监测结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4)严厉打击假冒、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违法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误导宣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农副产品订购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5)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强化农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申诉举报处理机制。

  (二)开展“查商标,保名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执法行动。

  1、时间安排:2005年4月1日至30日。

  2、行动目标:进一步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3、打击重点: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内容,以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各类专卖店、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货物进出口岸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为重点区域,以查处涉外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集体商标侵权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行为,严厉查处定牌生产加工企业商标侵权案件。

  (三)开展“查欺诈、保公平”打击商业欺诈集中执法行动。

  1、时间安排:2005年5月1日至31日。

  2、行动目标: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宣传、传销变相传销、合同欺诈和以“消费储值”等名义,进行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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