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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年活动的通知

  4、加大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制定计划,定期对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培训。一是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二是广告监管的最新动态和最新的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将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广告审查员在发布环节中的把关作用。

  5、要加强与宣传、纠风办、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药品监督、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全社会对广告发布秩序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加强对整治行动的联查互查工作。省局将在每季度末组织各市对整顿行动情况进行互查联查,对典型案例当场定性处理,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各市专项整治行动效果的依据,同时邀请省直职能部门参加,对违法广告严重的媒体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六、专项整治的要求

  (一)各市工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加大查处力度,并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充分把握广告市场的运行规律,在抓重点违法广告治理的同时,对其他类别的广告也要加强监管,在抓重点媒体监管的同时,对其他媒体的监控也不可懈怠,全面监控,执法到位,不可偏废。

  (二)积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地方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同宣传部、监察、药监、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对各个阶段整治的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与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反馈结果,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形成全社会对广告市场监管的合力,实现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的目标。

  附件2:
2005“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年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说明:
  本指标为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5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使用,用以考核评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广告监管工作。
  考核评价采用基础分上减分计分制,年度基础分600分。其中,工作进展部分100分;工作成果部分400分;监管互联查部分100分。

  一、工作进展部分(100分)

  1、统计表及工作情况的上报基础分40分。
  统计表及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有数据、有案例、能全面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不减分;
  不及时上报的迟报一天减2分(减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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