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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乡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候选人应具备的标准条件,同时要明确哪些人不应推荐为候选人,选举前由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具体标准条件要上墙公布,并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向群众宣传,引导党员群众推荐、选举符合条件的人选,进一步提高选人的质量。
  三、扩大党内外民主,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拓宽选人渠道,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使村党组织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公开考选”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户代表,一般不得少于本村党员总数和总户数的85%。党内推荐票、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并及时公开。可在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选民对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特别是书记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对党员和群众推荐票集中的人选,由乡镇党委按程序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然后召开村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村党组织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研究提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成员。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
  对少数缺少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面向社会公开考选,也可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实职。
  确定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坚持任职回避制度,尽可能推荐年轻党员、妇女党员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进一步改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的比例。
  四、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精心组织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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