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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3.2 颍汝干渠发生污染的处置

  3.2.1 关闭取水闸

  当颍汝干渠受到污染时,关闭长店取水闸,防止污染影响周庄水厂水质。
 
  3.2.2 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颍汝干渠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2.3 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颍汝干渠长店取水闸附近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周庄水厂暂停取用地表水,停止供水;增加麦岭水源地取水量,加大董庄水厂供应,确保市区用水。

  3.2.4 进行水闸调度

  在长店取水闸关闭情况下,增加北汝河调水量,加大颍汝干渠下泄量,直至颍汝干渠水质恢复正常。

  3.3 颍河发生污染的处置

  3.3.1 关闭取水口

  当颍河受到污染时,关闭禹州橡胶坝取水口,防止污染影响禹州水厂水质。

  3.3.2 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颍河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3.3 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禹州橡胶坝取水口附近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禹州水厂暂停取用地表水,启用地下水源,加大地下水供水量。

  3.3.4 进行水闸调度

  增加颍河上游调水量,加大颍河下泄量,直至颍河橡胶坝水质恢复正常。

  3.4 麦岭地下水水源地发生污染的处置

  3.4.1 关闭取水井

  当麦岭水源地取水井受到污染时,关闭受污染取水井,防止污染影响董庄水厂水质。

  3.4.2 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取水井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4.3 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麦岭水源地取水井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停止使用受污染取水井,减少或者停止董庄水厂供水,加大周庄水厂供水量,直至污染消除。

  3.5 长葛地下水水源地发生污染的处置

  3.5.1 关闭取水井

  当长葛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受到污染时,关闭受污染取水井,防止污染影响长葛水厂水质。

  3.5.2 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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