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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2 职责分工

  2.2.1 指挥部

  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援助,消除饮用水源污染影响。

  2.2.2 污染来源预警组

  市环保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警,接受群众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投诉,监测发生污染河道和取水井的水质,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2.3 安全应急处置组

  市水利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颍汝灌溉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水利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确定应急调水方案,冲释受污染地表河流,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2.4 水厂紧急处置组

  市建委主管副主任任组长,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市建委有关科室、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自来水公司对受影响水厂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停止取用受污染水源,启动备用水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3 应急处置流程

  在发生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经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根据污染位置组织应急调度;根据取水口水质监测情况,判断水厂是否停止取用受影响水源,启用备用水源;消除污染恢复正常供水。

3.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本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划分为五类。

  3.1 北汝河发生污染的处置

  3.1.1 关闭取水闸

  根据北汝河受污染地点、程度,采取关闭襄城县武湾取水闸,防止污染影响下游颍汝干渠河道水质。

  3.1.2 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北汝河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1.3 制定处置方案

  在北汝河武湾取水闸关闭和颍汝干渠水量不足时,加大麦岭水源地供水量。

  3.1.4 进行水闸调度

  增加北汝河上游调水量,下游大陈闸开启,加大北汝河下泄量,直至北汝河水质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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