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对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27号建议的答复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鲁价办函〔2008〕27号)
王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基本电费(容量占用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两部制电价是根据电力工业成本的特点设计出来的一种价格模式,它表示出电力企业所承担的全部成本,因而是对用户计收电费的合理方法。两部制电价的经济意义在于:可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使用户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减少电能损耗,压低尖峰负荷,提高负荷率,有利于挖掘供用电设备的潜力,促进节约,合理负担费用。电力部门可以减少投资,降低成本,用户可以减少电费支出,对供用电双方都有好处。
由于两部制电价的特点,国内外普遍采用这种计费方法。目前,我国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费所占比例约为15%,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06年,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省基本电费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至2007年底,全省大工业用户共减少用电容量100多万千伏安,占大工业用户总用电容量的10%,设备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减少了不必要的用电损耗,充分体现了两部制电价的经济调节作用。按照现行体制,电价由中央政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电价改革方案》,在逐步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的同时,还要将这种电价制度扩大到发电环节,可见,两部制电价制度是电价改革的方向,是符合电力工业发展特点的,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一种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