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制度保障。在制度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并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原则,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建立工作评价、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投诉受理等制度,围绕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和追究形式,逐步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触及改革深层次问题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不断推向深入。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做好群众有序参与政务公开的引导工作。政务公开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要本着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推进政务公开与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整体效应。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现实问题,用工作的实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三)积极探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政务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探索深化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不断推进理论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2008年底前对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与涉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积极探索广大群众有效参与监督的机制,把群众监督与行政层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