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7〕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范围和重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学校等单位,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本次隐患排查要把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纠正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彻底进行排查治理。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和我市近年来的事故教训,提出以下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1、煤矿:重点是打击私开乱挖、超层越界、证照不全或过期及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严重“三超”、以掘代采、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通风系统不完善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非法违法行为,防范瓦斯爆炸和透水事故。
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是要对私开乱挖、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火工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露天矿山爆破作业以及地下矿山通风、板板管理和防排水情况进行整治,防范坍塌、冒顶和中毒窒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