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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吕梁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总结阶段(2007年月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

  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一定要认真汲取“文水注水牛肉事件”的深刻教训,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丁雪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雪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乔晓峰吕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高堂市农业局局长

  李瑞峰吕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虎顺吕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马占全市卫生局局长

  高学义市商务局局长

  刘香泽市教育局局长

  任一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东海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世民吕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由乔晓峰兼任。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定专项整治分管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其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关媒体要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及时曝光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加强信息沟通。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十日内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安办整理后将向市政府汇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大案要案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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