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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吕政发〔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大沼气推广力度,切实抓好沼气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沼气建设是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展农村沼气,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的四个一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加快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省政府把发展沼气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列为“省长工程”和2007年承诺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

  我市对农村沼气建设高度重视,市政府将沼气建设作为今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现已累计发展农村沼气用户1.3万余户,有效带动了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和环境综合治理,彰显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但与其它市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部分地方对沼气建设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措施不力,致使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进展缓慢。为加快沼气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高度上来,努力克服模糊认识、错误观念和畏难情绪,以强烈的责任感、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抓好沼气建设,确保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沼气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规模建设,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建管并重,扎实推进的要求,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以沼气建设带动改厕、改圈、改厨,促进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村环境优良化,不断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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