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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长治市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品位,推进城市绿化进程,切实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宜居城市活动的意见》(晋政发[2007]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精品、效益、魅力”的绿化理念,坚持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我市2008年城市绿化工作的主要目标:
  1、市区(含新区)新增绿化面积46万平方米,改造面积34.8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净增1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净增公共绿地面积0.5平方米以上,三项主要绿化指标稳步增长,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36个。
  3、创建2个国家园林县城和3个省级园林县城。
  (二)具体任务是:
  1、义务植树完成3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20.98万平方米。
  (1)市内各主要街道临街花池及行道树新植、补植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6万平方米;
  (2)市区改建后的东防洪渠两侧种植各2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新增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
  (3)长北干线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绿化建设,针漳村、关村出入口绿化建设,城西北路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绿化改造,长临路与西外环丁字出入口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
  (4)机场路世纪春天东小区墙外景观绿化,新增绿化现积0.15万平方米;
  (5)长兴北路便道绿化种植胸径15厘米以上国槐955株,新增绿化面积1.9万平方米;
  (6)英雄北路与长兴北路连接线(博源三部段)景观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7)北外环、东外环、西外环、南外环环城林带、长北干线、长陵路及新长壶路便道两侧增宽50米,新增绿化面积14.83万平方米;
  (8)墙体屋顶立体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
  2、专业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8.6万平方米,改造面积34.8万平方米。
  (1)公共绿地建设,新增绿化面积4.15万平方米,改造面积22.2万平方米。
  ①八一广场改造工程,面积3.5万平方米;
  ②太行公园改造一期工程,面积4.8万平方米;
  ③人民公园改造(含动物搬迁),面积12万平方米;
  ④北关桥游园工程,面积1.8万平方米;
  ⑤太长高速出入口景观游园建设,新增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
  ⑥市区主干道交叉口绿化景点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15万平方米。
  (2)道路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4.45万平方米,改造面积12.6万平方米。
  ①英雄北路绿化改扩建一期工程,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
  ②英雄南路(城南生态苑至和平路)绿化改造一期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
  ③太行东、西街(2008国道市区段)和英雄中路绿化改造一期工程,绿化面积2.62万平方米;
  ④长兴中路更换大树,种植胸径15厘米以上法桐273株;
  ⑤新区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8万平方米;
  ⑥环湖旅游路绿化工程,种植垂柳2500株;
  ⑦柴金西街延伸段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45万平方米。
  3、单位(居住区)园林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6.42万平方米。
  (1)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26个,新增绿化面积4.73万平方米。(具体任务详见《长治市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实施方案》)
  (2)创建市级园林化居住区10个,新增绿化面积1.69万平方米。(具体任务详见《长治市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实施方案》)
  各县(市)城市绿化任务和工作方案,要以省政府“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要求,结合本县(市)的实际情况,以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为目标,以加快公共绿地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创建园林化单位(庭院)为基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和2008年绿化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县城绿化高潮。
  三、城市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一)城区7.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6.4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
  1、市区至壶关县、长治县出入口及沿线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①新长壶路沿线,现有林带加宽至50米;②长陵路沿线现有林带加宽至50米,沿线单位(门市部)的门前建成5个高标准绿化景点;
  2、东外环、南外环沿线道路两侧对现有树木进行调整,对林带内的临建房一律拆除清理整治,并加宽至50米,沿线单位(门市部)的门前要建成15个高标准绿化景点,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
  3、改建后的东防洪渠完成两侧各20米宽防护林带新植、补植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
  4、城区工业园区(惠丰新开路)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国槐(胸径10厘米以上)650株,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5、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社区、村)8个,新增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
  (二)郊区9.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1.5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
  1、市区至壶关县、长子县、长治县、潞城市出入口及沿线绿化建设:①长壶路沿线现有林带加宽至50米,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②堠西庄至下秦沿线绿化加宽至50米,新增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③针漳村、关村出入口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建景点;④城西北路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绿化改造,建景点;
  2、东外环、北外环、西外环、长北干线、针五路沿线道路两侧林带补植、补种,并加宽至50米,沿线单位(门市部)的门前要建成30个高标准绿化景点,新增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
  3、西外环至湛上村新开路(站前西街)两侧种植宽10米的林带,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4、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村)5个,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三)高新区2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
  主要完成:
  1、英雄北路与长兴北路连接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2、北外环高新区段防护林补种任务;
  3、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个,新增绿化面积0.2万平方米;
  4、辖区内垂直绿化,完成0.1万平方米。
  (四)市直各大口主要完成以下5项任务,新增绿化面积4.25万平方米:
  1、长北干线与北外环交叉出入口及长陵路与西外环丁字出入口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
  2、建成区内空花池和闲置地种植任务,新增绿化现积0.6万平方米;
  3、市内各街道垂直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4万平方米;
  4、市区主要街道部分交叉口绿地的改造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13万平方米;
  5、北外环立交桥,西南外环立交桥,壶口立交桥头景观绿化;
  6、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15个,新增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
  (五)清华、淮海和惠丰主要完成以下3项任务,新增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
  1、长陵路与西外环丁字出入口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1万平方米;
  2、本厂区及家属区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
  3、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2个,新增绿化面积0.2万平方米。
  (六)漳电、潞矿和长钢主要完成以下3项任务,新增绿化面积3.05万平方米:
  1、北外环与长北干线交叉口、英雄北路和长兴北路王庄世纪春天墙外绿化及长北干线收费站以南种植任务,新增绿化面积1.55万平方米;
  2、本厂区及家属区绿化任务;
  3、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4个,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
  (七)各县(市)主要完成:
  1、按责任书要求完成县城的园林绿化任务;
  2、潞城市、武乡县完成国家园林县城申报准备工作;
  3、其他各县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并准备申报;
  4、各县(市)创建2--3个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
  四、组织方法
  (一)义务植树方法
  1、由市城市绿化领导组组织落实全市城市义务植树任务,13个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口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为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绿化效果,合理安排种植任务,各单位可按义务植树任务数缴纳代植费,由市城市绿化领导组组织委托具有园林绿化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种植、管护工作;
  3、义务植树的换算方法:每株义务树折款40元,每5平方米草坪折顶1株义务树;种30株爬山虎折顶1株义务树;种植黄杨、冬青、红叶小檗、丰花月季等花灌木可按10株折顶1株义务树计算;新建花池连同种植每平方米折顶4株义务树(即建花池每平方米折顶1.5株,种植每平方米折顶2.5株);凡属绿化工程项目的折算问题,以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的解释为准;
  4、凡委托专业队伍承包种植的社会义务植树绿化任务,管护期为一年,经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合格后,交市园林局安排管护。
  (二)通道和环城林带绿化方法
  1、通道和环城主林带宽度50米,每侧15--20行,株行距为2米ⅹ3米,现林带内死树全部按标准补植起来,需加宽的林带必需栽植毛白杨、柳树、国槐等当地适生树种,胸径不低于5厘米;
  2、对现有环城林带内树种混杂,规格不一的要归类、整治、提高,有临时建筑要彻底清理;
  3、通道和环城林带两侧有单位(门市部)的门前和市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口适当以园林景点点缀。
  (三)单位(居住区)的绿化方法
  1、今年,园林化单位(居住区)的创建工作以普及为主,各县(市、区)、市直各大口负责组织实施,凡所列的单位(居住区)要按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标准进行专业规划、设计、种植,年内必须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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