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要求,
全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应注重流域生态功能与水功能区划。我市处于汾河下游,侧重于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相结合,进行整体规划、突出重点、逐级推进、分期实施。工程分为近期(2年)、中期(5年)和远期(10年)3个阶段。
1、近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通过对汾河干流河道综合整治,强化对流域内雨洪水、中水等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应用,实现汾河干流常年全线复流的目标;通过汾河流域引黄客水灌溉和支流治理保护补给地下水,以及对主要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实现地下水位止降,并逐渐回升;通过实行全面、严格的节水政策和节水措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类水工程,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通过严格监管,对干流沿线工业和生活污废水无条件达标排放,确保复流后的汾河干流河段水质达到Ⅴ类水的水质标准;通过制定合理的中水水价,扩大中水利用市场,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良性运行;通过配合封山禁牧,实施干流沿线草地治理,支持发展设施养殖,实现畜牧养殖业由自然粗放型向生态集约型的平稳过渡,保护农民利益。本阶段省方案实施的十项工程,有六项工程涉及我市,即:汾河中下游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后,可使汾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汾河干流两岸生态植被得到初步改善,干流河道水生态状况有所改观,汾河干流沿线的环境压力大大减轻。
2、中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在汾河干流河道水生态环境初步改观的情况下,按照生态文明和以人为本的要求,结合富民工程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一步扩大汾河干流沿岸植被绿化范围,在主要支流源头建设水源涵养林,在主要支流入汾段建设水土保持林,在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水标准的基础上,将治理的重点由近期的干流沿线扩大到全流域,特别是重点支流,实现全流域工业和生活污废水无条件零排放,确保汾河流经我市段水质常年保持V类。加快生活垃圾的无害化集中处理;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争取实现零排放;进一步加强汾河支流源头和流域的生态治理和保护,以及新绛古堆泉重点保护区的治理和保护,确保本区域主要支流数量和质量。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的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为全流域生态的自然恢复奠定良好基础。
3、远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远期着眼于重塑汾河流域的自然生态,进一步以天然林保护为主,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汾河流经我市河段,利用地形条件,扩大塘池和湿地面积,形成人水和谐的自然生态;充分应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污废水的处理水平,最大限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地表水系生态自然恢复和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按照汾河流域生态功能与水功能区划要求和流域水资源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调配、疏解和重构汾河流域生产力格局,规范和引导人口、经济和社会活动,逐步完成汾河流域生态恢复和水源的涵养,建立起高效、稳定的“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蓝天碧水”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林茂草丰、地肥水美、鸟语花香、五谷芬芳的秀丽景色。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1、六大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分工
(1)汾河运城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汾河运城段河道整治疏浚项目 按照规划整治宽度清淤疏浚河道主槽,规划河槽宽度80~100米,规划疏浚河道145公里;修建险工控导工程60处21.25公里;堤防加固30公里;堤基隐患处理19段22公里;泥结石硬化堤顶路面162公里。项目估算投资1.8亿元,农村段和城市段河道的投资,省、市县分别按7:3和3:7的不同比例,约需省级投资1亿元,市县自筹0.8亿元,工程于2008年汛后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务局协助省水利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