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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在全市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开展以蓝天碧水,绿化家园为主题的爱护环境活动。
  集中治理环境污染,清除污染和白色污染渠道,建设有规模的景点公园和游园绿地,形 成“三季有花、四季有绿”和“城在林中、人在花中”的城市新景观。巩固提高高速公路出 入口、中心广场、七里河公园、体育广场、市委小游园、城北万亩森林、州北街绿化工程等 区域的绿化品位,要因地制宜,培育和种植区域适应性强、体现本地特色的植物,形成乔、 灌、花、草有机结合,点、线、面、环相互衔接,高、中、低搭配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争 取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 平方米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总量适宜的城市绿地格局。
  4按标准建设城市公厕,加强公厕的卫生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比例设置一座),在城市建设布局合理的公共 厕所,并加强公厕卫生管理,有专职的保洁人员和保洁制度,按规定设置公厕图形符号和设 施标志,同时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处理率不小于80%。
  5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全市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人群系列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种宣 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和健康教 育宣传活动,使每一位市民都要养成讲卫生的习惯,自觉革除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 停乱放、乱堆乱挂等不文明、不卫生的个人生活陋习 ,树立卫生观念,培养文明习惯,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 众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今年,城市居民对基本卫生知晓率要达到70%,健康行为形成率 达到60%。
  (二)以农村净化、美化、绿化为重点,全面铺开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程
  1乡镇、村环境卫生清洁。
  全市确定在300个新农村试点和重点推进村中率先开展“三化”(净化、美化、绿化) 工作,以此为基础,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每个乡镇、村配备专(兼)职卫生管 理人员及保洁员,1000人以下的村庄要配备1名卫生清洁员,1000人以上的村庄要配备2名卫 生清洁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力争实现无垃圾围乡镇、围村现象,乡镇、村内 主要巷道路面平整,无垃圾暴露,无残墙断壁,无杂物和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容环境整洁, 有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有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垃圾定时收集清运,有垃圾场,选址合理 ,环境卫生良好,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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