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渝办[2008]11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渝委发[2008]1号)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稳定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粮食加工转化能力大幅提高,资源环境对粮食生产的约束不断加剧,世界农业发展对我国农业的影响日益显现,我国粮食供需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把重点放在产中进行调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粮食生产始终是农业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粮食生产的稳定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结构调整用地密不可分。因此,无论从关注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从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粮食生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稳定粮食生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粮食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产品,粮食生产是利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的重点,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也主要在粮食生产上才能充分实现。因此,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必须紧紧抓住稳定粮食生产这个重点、难点和关键领域。
粮食总量平衡的压力增大、结构平衡的难度增加。直辖十年来,重庆粮食生产基本稳定在1100万吨,去年全市努力化解2006年特大干旱的后续影响,积极应对局部自然灾害和严重病虫生物灾害,全市粮食实现了大幅度恢复性增产。全市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口粮安全有保障,但饲料和工业用粮增加较快,未来需求平衡和结构平衡仍然有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