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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6年12月28日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5月28日晋城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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