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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决定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6年12月28日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1992年7月18日晋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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