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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3.鼓励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制定本市劳动力转移的目标和规划,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健全和完善本市企业招用本市和市外省内转移就业劳动力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对吸纳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经贸委、市协作办配合)

  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扶贫力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要挖掘潜力,做好扩建校工作,完善相关教学、生活等设施设备的配套,增加学位招收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特别是加强对梅州的招生。鼓励、支持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联合办学。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积极推荐就业和引导创业。免除我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入读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学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认真落实国家对我市农村户籍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年发放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对增城市、从化市贫困学生补助工作。督促各职业学校将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积极探索学生勤工俭学和创业实践等办学模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强符合我市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进入中、高等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协作办配合)

  5.加强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需要,积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组织本市农村劳动力和本省户籍在穗在职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和在职农民工技能等级,增强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有关培训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财政补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配合)

  6.加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以区、县级市、镇、村农村成人教育网络为依托,促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扩大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和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量。继续推进“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大面积普及都市型农业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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