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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2008年8月16日 穗字〔2008〕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积极有序引导我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成为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首善之区”的迫切需要。加快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腾出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提高广州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突出问题,减少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减轻社会管理压力,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条件。

  (三)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充分发挥广州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先富帮后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广州作为中心城市集聚国内外资源的区位优势,立足全省面向全国,促进省内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省外承接地与广州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衔接,优势互补,为缩小地区之间有发展差距、实现全省经济协调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广州在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全省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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